設以某股票為例,該股票自1月24日至2月1日停止過戶,往前推算二個營業日(扣除例假日),即1月22日為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日期,2月2日為新股票上市買賣日期
1.以彌補虧損減資:以換發新股票前最後交易日收盤價格除以每股換發比率∼若換發新股票前最後交易日(1月21日),甲股票收盤價格為4.44元,每股換發比率為0.60,則2月2日上市買賣開始日甲股票的開盤參考價格為7.40元;計算公式︰4.44÷0.60=7.40元
2.以現金減資:以換發新股票前最後交易日收盤價格減去每股退還現金金額後除以每股換發比率∼若換發新股票前最後交易日(1月21日),乙股票收盤價格為108元,且乙股票每股退還現金金額7元,每股換發比率為0.30,則2月2日上市買賣開始日乙股票的開盤參考價格為336.66元;計算公式︰(108-7)÷0.30=336.66 |